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廳長級干部唐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貴州省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貴州省紀委監(jiān)委20240226 10:02
經(jīng)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jiān)委對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廳長級干部唐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jīng)查,唐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知法犯法,執(zhí)法破法,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構成職務違法,私設“小金庫”;貪欲膨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靠案吃案,以案謀私,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審判權異化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案件辦理、服裝采購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唐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唐林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貴州省紀委監(jiān)委20240819 15:12
12月12日,省法院原正廳長級干部唐林受賄、貪污案一審在銅仁中院公開開庭審理。為貫徹落實省委、省紀委省監(jiān)委關于以案促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實開展唐林嚴重違紀違法案以案促改促治工作,通過身邊人、身邊事警示警醒廣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為推進審判工作現(xiàn)代化提供堅強紀律保障,省法院于當日組織召開全省法院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會議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組織觀看唐林受賄、貪污案庭審直播,第二階段由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茆榮華作警示教育講話。省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張洪武主持會議。
茆榮華強調,全省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廣大干警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常態(tài)化開展警示教育,要從唐林嚴重違紀違法等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切實引以為鑒,自覺把自己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時時、事事、處處對標黨中央在政治、組織、廉潔、群眾、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紀律規(guī)定要求,嚴于律己、嚴管所轄、嚴負其責。要求全省各級法院進一步抓好做實以案促改促治,在鞏固深化黨紀學習教育成果中不斷增強紀律意識、提高黨性修養(yǎng);在深入剖析和對照檢視中做到常敲思想警鐘、常緊紀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在從嚴落實落細以案促改促治工作中縱深推進全省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會議以視頻形式開至基層法院。省法院、六盤水市中院院領導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以上領導干部和其他市(州)中院、各基層法院領導班子成員全程參加會議,省法院、六盤水市中院全體在職在編干警參加第二階段會議。省紀委省監(jiān)委派駐省法院紀檢監(jiān)察組有關領導受邀在主會場參加會議。
安順中院20241213 17:16
2025年4月3日,貴州省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原正廳長級干部唐林受賄、貪污案,對被告人唐林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四十萬元;對唐林犯罪所得贓款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jīng)審理查明:2012年至2023年期間,被告人唐林利用擔任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案件辦理和其他業(yè)務辦理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147萬余元。2007年12月至2011年1月,唐林利用擔任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的職務便利,與他人共謀侵吞公共財產(chǎn)共計66萬元,其中唐林個人分得33萬元。
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唐林的行為分別構成受賄罪、貪污罪,其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貪污數(shù)額巨大。鑒于唐林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被告人唐林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銅仁法院20250403